为落实国家新材料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提出的重点任务,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工信部、财政部、保监会决定建立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以下简称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机制)并开展试点工作。
▲2017年1月23日,《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公布
国家重点关注的新材料品种
1.铝板块的高性能车用铝合金板、高强韧轻量化结构件压铸铝合金等;
2.钛板块的高温钛合金、超薄壁钛及钛合金焊管等;
3.稀土板块的高性能钕铁硼永磁体,特种稀土合金等;
4.新能源镍钴锰酸锂三元材料、高纯晶体六氟磷酸锂材料;
5.其余包括石墨烯薄膜、液态金属等。
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保监会三部门联合建立,并开展试点工作,旨在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生产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是保险补偿政策的支持对象,符合条件的投保企业,可申请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资金,补贴额度为投保年度保费的80%。
保险产品方面,保监会针对新材料推广应用中存在的特殊风险,指导保险公司提供定制化的新材料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产品,承保新材料质量风险、责任风险。
新材料首批次保险机制的责任限额将根据采购合同金额以及产品可能造成的责任损失额来综合确定。原则上政府补贴的责任限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5倍、且最高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投保费率最高不超过3%。